大连:中石油管道施工企业让步停产后复产难 损失谁来买单?

文章来源:楚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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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25 10:50:55

前情提要:2010年,中石油大连至沈阳的天然气管道工程开工建设,作为“气化辽宁”的骨架型基础工程。中石油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对征用与影响管道施工沿线的企业和个人房屋、土地进行了大规模动迁并给予赔偿。

  为确保安全和工程进度,作为该项目新港至松岚段的大连盛运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盛运公司),被要求让步停产,中石油当时提出赔偿相应损失。然而,中石油投产了,企业却遭遇损失无人赔,复产难。

  “库房建设烂尾,院内杂草过膝……”中石油方称补偿早已到位,金州区政府及海青岛街道办均称赔偿名单没有盛运公司。2011年以来,多家媒体关注并公开报道盛运公司遭遇,时至今日,因中石油管道安全所引发一系列问题将盛运公司复产及后续规划打乱,搁置。

  近日,大连盛运公司反映企业在让步中石油管道施工停产8年来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致使企业损失无人赔,复产难。

  1月22日,本网就盛运公司所反映的问题来到大连市金州区进行调查走访。

  盛运公司总经理刘盛安介绍,2010年7月,中石油大连至沈阳的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开工建设,越过该公司部分土地红线。施工前该项目负责人高某(辽河一建公司)与刘盛安达成一致,企业停产损失5500余万元,损失由中石油赔付。

  2011年,11月,时任海青岛街道办主任姜某与城管等人员对盛运公司进行拆迁施工。刘盛安放弃正在建设的综合办公楼、库房等规划内容,生产计划也同时搁置来配合管道施工。管道如期完工,刘盛安与高某协商赔款事宜,高某称相应赔款早已到位。经刘盛安多方了解发现,2011年年底由辽河一建公司发放包含盛运公司赔偿在内的9200余万赔偿款到了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然而,海青岛街道办与金州区均称赔偿金当中并没有盛运公司一分钱,解释是中石油管道施工并未占用盛运公司任何土地。

  占地与否各执一词

  “说没占着,这不扯吗?省里开会他们咋说的……”积极配合中石油管道越过土地红线后却被告知占地不涉及盛运公司,刘盛安对金州区与街道办的回复气愤异常。

  2013年前后,多家媒体关注盛运公司遭遇并呼吁尽快解决企业困境。其中有媒体揭示中石油油气管道风险给盛运公司发展带来严重隐患,该舆论引起辽宁省政府及大连市相关部门重视并于大连市金州区管委会召开管道调查会议。“省安监领导问规划局副局长,是否占了盛运公司的地,拿出红线图一看说占了,占的不多……他们(金州区和街道办)都有会议纪要现在又说没占,公司红线与铁道直线距离才8米!他们回复说管道距我公司红线4—7米可能吗?这样施工能行?把铁道拆了??……”刘盛安重重的说道。

  关于占地与否,金州区一位负责人称,经过调查中石油管道施工并未经过盛运公司厂区范围内,同样的问题也给多家媒体解释过,中石油的管线只能说紧邻盛运公司红线。

  “可以拿出中石油管道图纸对比盛运公司红线图就一目了然了。政府部门对此不进行实质性调查测量就盲目地下结论是不负责任的……”刘盛安认为自始至终金州区和街道办都没真正认真调查,甚至在回避问题。

  企业:三种损失谁来担?

  对于刘盛安来说,企业目前遭受到了三重巨大损失,一是占地损失,二是停产损失、三是复产损失。而这些损失压垮了盛运公司,也成了刘盛安的心病。

  刘盛安回忆:2011年11月,时任海青岛街道办主任姜某曾让自己抬高所提的赔偿金额,将5500余万赔偿金增至9200余万。姜某称多出来的3700余万由街道办负责向中石油结算,街道办参与分成,自己拒绝了。但姜某之后又私下与盛运公司时任副经理刘乃贵,会计王丽等人达成一致擅自滥用公章伪造委托书,套取了部分赔偿款。2011年底,9200万元赔偿款划拨下来,并未到盛运公司账上,而是按照姜某指示划拨到顺通汽车服务公司。姜某与该公司负责人唐某关系密切,并协助操作该公司用地标准等手续骗取高额赔偿金2400多万。

  刘盛安称,在中石油方印证,9200余万的赔偿当中确有盛运公司的赔偿。海青岛街道办也曾有人打招呼让过去领赔偿金,但盛运公司赔偿金已被时任公司副经理刘某名义领走2000万。而刘盛安在向姜某及街道办索要时却屡屡受阻。刘盛安认为,盛运公司的巨额赔偿款不仅存在,而且被街道办及其他人占有,冒领。

  对此,金州区该负责人向本网否认了这样的说法并称两千万不是小数目,纪委曾就盛运公司反映的赔偿金问题进行过调查,调查当中并未查出任何资金流动异常。

  有没有赔偿,该不该赔?

  “既然没占到,那就不存在赔偿一说”金州区该负责人解释道。假设该项目的确未占用到盛运公司的土地,盛运公司确因中石油管道施工而停产,这部分损失应不应该赔偿呢?该负责人称,如果说到停工的损失,那当时盛运公司应该向中石油提出。具体企业与中石油怎么协商的,政府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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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内杂草过膝,龙门吊锈迹斑斑,两部工程车轮胎干瘪。“车都不能开了改天卖了,头两年刚把院里的钢板卖了,锈的不成样了……”刘盛安说道,曾经的盛运公司以焊加工生产钢模板为主,职工多达300余人,年缴利税500多万元。企业因穿越企业红线163米的管道停工,工人失业,公司濒临破产。

  刘盛安认为,5500余万的补偿款去向成谜,连管道施工让步停产的损失都无人赔偿,政府部门又迟迟拿不出令人信服的答复,令人寒心。现如今,中石油的管道投产后的管道安全问题又给企业发展带来新难题。

  谁在制约企业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辽宁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管道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埋地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住房、城镇居民点或者独立的人群密集区的安全距离分别为15米、30米。

  2012年8月,盛运公司请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隐患管道进行安全检测,检测结果是: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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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门吊与中石油管道紧邻

  刘盛安认为中石油管道施工本身就违反了规定,隐患管道距离盛运公司龙门吊及厂房预建铆焊加工车间只有三至四米。而在北侧有一座中国石化加油站,车辆往来密集,管道隐患难以预计。

  盛运公司地块为仓储用地,而在中石油管道施工前,正在建设的盛运公司的仓库被迫停工留下数十个水泥桩基。如今管道投入使用,因为管道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盛运公司的发展及规划却被长久的搁置了下来。刘盛安多次找海青岛街道及金州区,但得到上级部门的答复是:“盛运公司原有生产项目和生产设备不符合总体规划,不准重新建设和生产,如果生产会给石油管道造成不安全因素”。

  在多次的反映下,海青岛街道办曾提出两种方案,一是企业退出红线15米,另是考虑动迁。两种方案盛运公司均同意后,街道办依旧未能拿出切实意见。“总共50米左右,让出15米,我还能做什么?说动迁怎么个迁法?损失怎么赔?……”刘盛安认为自己的要求迟迟得不到解决另一层原因是职能部门不作为阻挠了企业发展。

  本网将盛运公司的现状反馈给金州区,该负责人诚恳地回复称愿意协助企业建设发展,在不影响管道安全的前提下由盛运公司提出意见规划,区里协调规划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对于金州区的回复刘盛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金州区眼前不单应该解决盛运公司的后续发展问题,更应对企业停产赔偿不到位及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和部门进行关注调查。

  盛运公司2010年让步停产至今,不仅未拿到一分钱赔偿,还每年上缴几十万的土地使用费,为的就是让企业活起来。金州区的答复同样是为了解决企业发展困扰,给企业创造良好环境。

  本网希望金州区能重视盛运公司诉求,给该公司一个公正的答复,尽快解决企业困扰。对此,本网将对盛运公司的事件进展进行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