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群 通讯员 冯建华)1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钢城分局获悉,钢城区出台《钢城区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4日,旨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办法》奖励对象为举报钢城区范围内黑恶霸痞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奖励标准的设定,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霸痞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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