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1月24日,新华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响亮地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然而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基层“微腐败”却不容忽视,据统计,2017年1月至12月,全国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1万个,处理15.91万人,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7万个,处理6.45万人。细究基层腐败的原因,一是基层治理能力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些地方的基层治理能力还没有达到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二是对基层干部权力的制约程度还不够,没有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约束,并且达到震慑腐败的水平。有的甚至与当地的一些黑恶势力一拍即合,勾结到一起,形成利益同盟,严重侵害群众的利益,由于山高皇帝远,群众是敢怒不敢言,基层腐败的“破窗效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有损党和政府在群众的形象,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治理基层腐败是我们党开展全面反腐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拍苍蝇’比‘打老虎’更加重要。要彻底铲除、清理基层腐败首先,要深化基层治理模式的改革和优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破除、改进基层治理政策中不合时宜之处,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模式,使得基层治理步伐向更科学、更高效、更及时的方向推进。其次,需要加强对基层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对于村级干部的监督,一定要强而有力,“拍死每一只乱飞的苍蝇”。无论官阶大小、职位高低,不放过任何一个腐败分子,将这种政治决心和反腐决心真正落实到基层。再次,要加大对基层腐败现象的惩治力度,不仅仅停留在处以罚金的浅层形式,还要想办法让基层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对于村霸和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要更加坚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绝不容许基层腐败“毒瘤”成为乡村振兴的“拦路虎”。(蔡菲菜)
新闻热点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