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一直把扶贫当成重中之重的工作去做,甚至把扶贫工作都纳入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而“十九大”报告再一次直截了当的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如今,脱贫攻坚工作进入“深水区”,我们的扶贫工作也进入到了关键期。任务层层分解,对象一对一对接,这是为了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正是这样,扶贫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值得我们警惕与反思。
一、贫困户不愿摘脱贫帽的现象。前面几年我们的脱贫帮扶多是以物质与现金资助或直接干活的方式进行扶贫。定期的入户慰问成了帮扶干部的“作业表”、“任务单”,给贫困户带去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帮贫困户干农活,这种扶贫促成了少数贫困人员等靠要的思想。
二、贫困户认定不准导致扶贫资源浪费现象。记得以往曾经出现的一些案例,我们的贫困户吃低保、领低保补助,真正的低保户没在名单范围内,而开着豪车的人群却在领着低保资金的怪现象。作为当前攻坚扶贫阶段,我们要对于真正的贫困人员找准确,不要让有限的帮扶资源浪费,这样才能确保100%的人员实现脱贫。
三、贫困户缺乏长远规划现象。我们一些贫困户过惯了伸手拿来的生活,思想深处认为,只要我没有了,国家就会给我按时送来。所以,我们在扶持项目上的种养殖推广上也出现了,种植颗粒无收,养殖不能出栏的怪现象。前一段时间,我就听到了我们扶贫一些地区的扶贫干部讲,送去的羊、猪、鸡或是牛,不到月余再去回访时,全部被宰杀吃掉的现象。
对此,我在想,我们的扶贫工作是否也因该有所区别。
1、对于地理环境恶劣导致的贫困户,采取异地搬迁来脱贫;
2、对于具有等靠要思想的贫困户,我们多一些项目扶持,少一些物质扶持。
3、对于缺乏长远规划的贫困户,结合金融担保进行扶贫。让他明确自己的责任意识,形成危机感。这样才不会导致扶贫投入无法落实的怪现象。
4、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强化贫困户的法治意识,增强贫困户对国家政策的了解,促进自我造血,实现脱贫。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立基层致富领头人,带动区域人员实现致富脱贫。
我想,在国家对于精准扶贫的各项政策扶持下,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一定得以改变,区域特色产业一定会建成,农村资源必定得以开发,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实现贫困区域的脱贫,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必将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作者:佟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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