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村官卖地村民不依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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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31 11:06:21

 湛江下辖的吴川市王村港镇覃寮村埇尾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小组长)潘汉生,在没有经过绝大多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与吴川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协议书》(下称《征地补偿协议书》),由于价格太低引起村民不满。村民们认为自己的利益被出卖了,纷纷签名要求罢免潘汉生的小组长,又一波三折。

王村港镇覃寮村就在祖国的南海边,大海养育着岸边的人们。2020年12月28日,记者在村民诉讼代表潘丙华的带领下,在海边看到大大小小的虾池有十多个,池里都养殖海虾。虾子塘挨着一望无垠的沙滩,海水拍打着沙滩,在夕阳下荧光闪闪,而显得虾塘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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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覃寮村村民潘丙华在介绍情况 上官云开/摄)

潘丙华指着宁静的虾塘说,这些虾子塘承包给个人养殖,每年承包费13万元,现在卖了以后就没有集体收入了。

A、征收土地安置补偿费太低?

2020年1月15日,吴川市自然资源局与王村港镇覃寮村埇尾经济合作社签订了一份《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协议书》,起先村里很多人都不知道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潘华银在深圳做塑料生意的,日子过得不错,是覃寮村这个海边渔村非常有头脑的人。他知道村里的土地被卖后,弄到这份征地协议看后觉得非常不妥,"主要是征地补偿价格太低了"。

潘华银指着《征地补偿协议书》说,我们村(小组)养虾塘没有都有收入,如今五万不到就卖掉了。这份《协议书》显示这次村里总共卖掉了287.6742亩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为:

旱地:0.0285亩X48000元/亩=1,368.00元

未利用地:13.8615亩X24000元/亩=332,676.00元

有林地:17.3880亩X29200元/亩=507,729.60元

坑塘水面:256.3962亩X49000元/亩=12,563,413.80元

以上征地补偿费合计为13,405,187.40元)。

《征地补偿协议书》显示这个补偿标准是经过吴川市人民政府批准过的,然而,补偿标准参照的是《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国际机场(迁建)项目征地拆迁安置方案的通知》(吴府[2016]61号)。

潘华银质疑说,我们撇开4年前的补偿与4年后的物价上涨因素不谈,征地用途就完全不一样,湛江国际机场的建设是公共设施建设,我们这里的征地是旅游度假区项目,属于商业地产项目。

与覃寮村的养虾池接壤的是海岭村的养虾池,海岭村的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的虾塘前几年就征用了,目前这几口塘只是没有开工建设,他们当时的补偿是10万元/亩。不比不知道,难怪村民有意见。

B、村民依法维权多险阻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覃寮村的村民们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潘丙华就是村民诉讼代表之一,他在广州开出租车10多年,要养活妻子和两个孩子,两个孩子都在读书,他一路上都在感叹"生活不容易"。可就是这样一个苦苦觅食的人,却是个热心人,为了不让村官贱卖土地,他带头捐款请律师打官司,在参与诉讼中不能开车经济损失不小。他热心公益为了大众利益的淳朴无疑值得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人学习。

潘丙华首先向王村港镇政府举报,2020年1月5日小组长潘汉生,与吴川市自然资源局的补偿协议是在没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未经过半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违法签订的,以及海边防风林等生态公益林林地被征用砍伐会造成无法抵御台风等严重后果,要求停止一切征地事宜。

王村港镇政府的回答说,吴川市征地办、王村港镇政府于2019年12月15日在村文化广场召开征地告知大会,参加人员有吴川市征地工作组、镇政府干部、埇尾村民小组干部代表及以户为单位的村民群众等人员。另外,关于征地事宜,村民小组曾多次召开村干部、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并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村中有识人士会议进行讨论。因此,下结论认为潘丙华的举报不属实。

今年64岁的村民潘汉岳是这样认为的,程序是走了,但是多少钱把地卖出去的,我们确实不知道,走过场根本没有让我们村民发表意见。66岁的潘汉尚当过兵,门口还悬挂着"光荣之家"的红牌牌。提起村里卖土地的事,他和老伴争先恐后,"我们之前不知道,现在知道这么便宜就卖了,就是不同意。"

信访,覃寮村埇尾小组的村民没有讨到满意的说法,于是693位村民(该小组共有1103人)签名委托潘丙华、潘华银为诉讼代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吴川市自然资源局。要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征地补偿协议书》。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0891行初122号,驳回了潘华银、潘丙华以覃寮村埇尾经济合作社之名义的起诉。目前潘华银、潘丙华已经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值得商榷的是吴川市自然资源局与埇尾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书》应该是一份商业合同,这份《征地补偿协议书》是经过吴川市自然资源局与埇尾合作社经过讨价还价后签订经济合同,不能因为合同的一方是政府部门,我们就认为是行政诉讼,而使用行政裁定。如果潘华银、潘丙华的诉讼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征地批准文"则适用于行政裁定无异。诉讼代表不懂法,代理律师不精通,只是影响水质,法官如果对法认识有谬误则污染水源,所以我国诉讼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其目的就是让二审纠正一审法院错误的判决。

我们不谈湛江经开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这个诉讼过程对埇尾小组的村民来说,太艰难了。

为了阻碍诉讼代表出庭,在法院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当地边防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了诉讼代表潘华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依法强制传唤"。埇尾村民提供的一段视屏显示,派出所几个警察把潘华银按到实行了强制传唤。好在证实潘华银没有犯事,24小时内释放了他,但给第2天潘华银出庭诉讼心里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因为签字不同意《征地补偿协议书》维权的,被当地派出所传唤了8人之多,其中潘丙华一人收到了3张《传唤证》。对维权的村民达到了恐吓效果。

C、罢免村官一波三折

2020年12月30日上午,记者致电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得到的回答是目前埇尾小组的地块,省政府还没有批准征用,就是批准了当地政府也必须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协议书》的补偿标准必须得到村民的认可。也就说目前埇尾小组的征地没有造成既定事实。

2020年1月15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当时开会的村民代表潘炳深、潘联伟认为补偿价格太低,不同意签字愤而推出会场,小组长就让参会的另外两位代表潘珠溪、潘建联签名按手印   两次,造成全体代表签名同意的假象,更可怕的是作为见证方王村港镇人民政府代表杨英贤没有制止,还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虽然土地目前暂时还在村民手中,但是村民们对小组长损害大家利益非法与吴川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不平等条约很不满意。255名村民们签字按手印要求罢免潘汉生的小组长职务。村民们3次把《关于罢免埇尾村村长及代表诉求书》寄给覃寮村委会被拒收退回,后来在代理律师的帮助下,才签收。

2020年12月5日,覃寮村民委员会张贴《关于召开埇尾村民小组会议的公告》决定2020年12月26日上午9:00时在埇尾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同意罢免埇尾村民小组长潘汉生。

半月后2020年12月21日,覃寮村民委员会再贴出《公告》称接到群众举报,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因此会议改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覃寮村委会主任潘迪吉说,其中有4名外嫁女签名不符合规定。

潘华银认为,这是在拖。(上官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