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县大吴庄村民关于村主任李保群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侵占集体资产、贪污受贿问题的实名举报信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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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0 14:42:28

 我们是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灵寿镇大吴庄村民代表,现举报现任大吴庄村主任李保群任职期间违法违纪问题:

一、滥用职权贪污私吞集体资产

河北省灵寿县大吴庄村为城中村改造村,2015年在开发中被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依法查办,并出具下发:关于对大吴庄开发改造中有关问题进行处理的函“由灵寿县政府负责,责成河北中诚安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大吴庄村县财政拨付的征收土地补偿款和地上付着物补偿款,共计4045925元,并对大吴庄村改造中存在的享受返还土地出让净收益奖励1580万元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的处理结果(附图1)。村主任李保群存在贪污受贿、弄虚作假和私吞集体财产的重大嫌疑和事实根据。2016年8月13日由村主任李保群在大吴庄村双委会不知情和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个人私自给开发商出具证明附件(附图2)。(在证明出具的前后期间,村委会的印章就是由李保群个人保管的。)开发商说资金已经抵顶,导致资金去向不明。其行为纯属村主任李保群个人行为,将集体资金中饱私囊,侵占村集体资产,已经构成职务犯罪。并附上大吴庄村双委会全体成员都不知情的证明。李保群也承认没有召开过会议,但李保群已不承认给开发商出具过抵顶,说也没有在此前说明上扣过村委会的印章。公安局已经对印章做了技术鉴定,确实为真章无疑。大吴庄村双委会人员均可证明。(证明人:大吴庄村双委会全体成员附图3)

二、以权谋私,侵占集体资产

2016年8月李保群利用他人以联合成立“灵寿兴庄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村集体借款60万,后来又以村集体出资30万购买农业机械,国家补助近10万没有到村集体账户,直接到了合作社。李保群为掩盖合作社资产转移的不法行为,于2018年以李保群为法定代表人的合作社开始进入注销程序,2019年初到合作社注销结束为止,合计近100万集体资金没有归还村集体,合作社至今账目不清,

村民反映合作社只有出纳且会计无账。实属以权谋私,变相转移侵占集体资产,至今没有一分钱回到村集体帐上。(证明人:大吴庄村双委会成员,附图4)

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2016年6月李保群为收敛钱财,中饱私囊,将村集体一栋四个单元的楼座和一个两个单元的楼座,卖给开发商。其目的是变相低于市场价贱卖村集体资产,套取集体资金,中饱私囊,其幕后存在受贿和洗钱的私下交易。证明人:大吴庄村双委会成员。(附图5、6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同)

 

 

 

 

市纪检委处理函 附图1

 

 

 

关于补偿款的说明 附图2

 

 

 

村双委会 无开会的声明 附图3

 

 

合作社 借款合同 附图4

 

 

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同 附图5

 

 

 

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同 附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