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管住任性的“红头文件”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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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4 09:02:49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21日《人民日报》)

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覆盖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推行红头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政令的统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然而,近些年来红头文件任性的事件屡有发生。江西某镇发文件称机关食堂饭菜放肉少,决定对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并罚款;山东某区政府发文件让干部替开发商卖房,每月评比通报,完不成任务的要扣工资;湖北某市政府为了提高本地产白酒的市场份额,发文件给下级机关下达喝酒任务……现实中,红头文件的随意滥用,屡屡造成不良影响。

红头文件乱象根本原因在于,盖得是单位的章,即使是不规范甚至违法也是单位负责,可以说成是集体讨论,也可以说成是多数人的意见。再就是,发文的内容没有统一的规范,单位有着充分的发文权。由此一些人任意发声乱指挥,一旦失误或者失策,却振振有词,有红头文件为证,到头来难以追究具体人的错误行为。

避免红头文件违法,关键要厘清政府权力界限。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会休止。对于政府部门的权力,这句话同样适用。有关部门还应尽早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划清政府权力界限,将政府的行为限定在法治框架之内,从根上避免政府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