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开展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派出5个调研组,分赴海南、山东、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四川等地开展调研,在每个省选取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一家疫苗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新华网,12月22日)
2018年吵得轰轰烈烈的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终于在快要跨年时告一段落,12月11日,长春长生生物收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公告,中国证监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30万罚款,终身市场禁入;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至此,假疫苗事件算是告了一段落,但其背后折射的药品安全问题却对制药行业作出了警示和新的挑战,监管部门也陷入反思境地。
假疫苗事件让全国人民一时间陷入恐慌,纷纷翻出自家孩子的预防接种记录,查看有无长春长生生物的疫苗,但是就算有,也是于事无补的,万幸的是只是无效疫苗,要是是对孩子的身体有伤害的疫苗被接种了,谁来负责呢?国家应该加大力度排查,坚决杜绝此类假疫苗事件,派出调研组到各地调研势在必行,同时也是对各地药品生产企业的一个警示。
疫苗生产企业承担疫苗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针对这些企业故意造假的恶劣行径,要建立严格的惩戒体系,让企业为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国家这次对长春长生生物的打击力度之大,足以看出国家对此类事件是坚决“零容忍”的态度。
我们也希望国家在加大质量监管的同时,也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让这些违法分子闻风丧胆,不再抱有这种投机取巧的心态,真正让制度发挥强大的震慑作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禹里镇人民政府:吴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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