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太原最新印发公布的《太原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11条具体举措,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广州联瑞指出,新的一年到来我国各省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来促进知识产权建设,为2018年知识产权发展开了一个好局。
《规定》提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享有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鼓励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发明人或由发明人团队组成的公司之间,探索通过约定股份或出资比例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奖励,对既有职务科技成果进行分割确权,以共同申请知识产权的方式分割新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发明人可享有不低于70%的股权。广州联瑞专家指出,发明人享有股权表明了整个社会对创意人重视程度的提升,也从侧面表明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火热发展。
除此之外,太原还鼓励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独立或联合在太原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新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应向市科技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对新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促成科技成果在太原应用转化和产业化的,按促成合同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50万元。对太原区域内技术转移机构新获得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这一措施通过产学研结合推动知识产权发展,广州联瑞提出,这是助力知识产权发展的有力手段。
广州联瑞专家还指出,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的转化效率。太原市企业购买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太原市应用转化和产业化的,经认定登记及应用审核,对技术购买方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其中购买省城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13%。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崛起,将会迎来一系列的政策助力,同时广州联瑞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也将帮助更多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变现升级,助力完成我国知识产权强国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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