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桃林镇宁桂花:相信法律,公平和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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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7 22:47:00

近日,东海县桃林镇顶湖村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且愤怒的事件,这起事件的主角是残疾老人宁桂花,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天竟会成为她痛苦的开端。

据悉,在9月4日,宁桂花从田地劳作归来,途中与许某夫妻发生了口角,谁也没想到,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小摩擦,却迅速升级为一场暴力噩梦。许某和赵某对宁桂花进行了疯狂殴打,一位残疾老人如何能承受这般暴行?

宁桂花的丈夫赵可民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这是普通民众在遭遇不法侵害时,本能地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信任。宁桂花先被送往乡镇医院,然而,乡镇医院设备简陋,仅仅为她做了基本检查。更令人不解的是,许某声称要将检查报告作为证据保留,却始终未提供给宁桂花家属。这不禁让人发问:受害者为何不能第一时间拿到本应属于自己的检查报告?这一关键证据的缺失,是否会影响后续的公正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从乡镇医院出来后,家属再次报警,但派出所没有出警,给的回复是让去县医院。宁桂花作为残疾老人,身体本就脆弱,被殴打后,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生理上都遭受了严重的不适。家属心急如焚,赶忙将她转送至县医院。

经过县医院的详细检查,确诊宁桂花胸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而且有着完整的视频证据和伤情鉴定。按照常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施暴者许某和赵某理应受到相应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绝不能被容忍。

但现实却让人寒心,当地派出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对这起案件不予立案。与此同时,宁桂花的丈夫赵可民,这位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老人,不但没有得到公正对待,反而被指控殴打许某的母亲,被派出所带走。从 9 月 5 日被关进去,到 6 日晚间才放出,整整被关押近二十四小时。

宁桂花的家属对此深感不满,他们坚信,东海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不合理的,这一决定无疑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从法律条文来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3 条明确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刑法》第 234 条也指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根据伤害程度,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更重的刑罚。

据宁桂花透露,施暴者许某曾公开表示“上面有人”,这让整个事件更加扑朔迷离。但宁桂花坚定地说,自己虽然已经 73 岁了,且身有残疾,但两位老人并不想在余生留下这样的遗憾,他们只是想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他们相信在这片法治的土地上,公平和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他们在等待,等待那迟来的正义之光能够照亮这起事件的黑暗角落,还他们一个公道,也让公众看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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