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探索学校周边200米设为安全区域 每个校区配安全干部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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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22 09:30:51

原标题:每个校区配安全干部打造阳光校园

每千名师生或每个校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干部,探索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域,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前天,本市出台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校园及周边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校车管理这些深受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在上海有了更严格规定。《意见》针对新形势下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落实风险防控体系,使校园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明确安全教育课时安排

《意见》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确定本市义务教育阶段一、四、六、八年级以及高中阶段一年级,每学期要至少安排8课时,其他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4课时,进行公共安全教育;幼儿园每周至少安排1次涉及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游戏活动。还规定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在明确课时的同时,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更新完善和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游戏或绘本研发,将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在幼儿园与小学低年级全面开展体育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校园环境及周边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意见》明确要求,将校园周边200米作为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的范围。还强调小学、幼儿园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应在“一门两保安”基础上,叠加聘请2名保安员协同守护;公安部门要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配齐配强校外治安辅导员,并会同街镇,为学校校门周边100米范围内配备社区网格巡逻保安并配防护器械。

“《意见》立足上海市情,对标国家政策文件,落地、细化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体现了超大城市学校安全防控特色。”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说。

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从门卫安保、食品卫生,到消防安全、心理安全、校内职责,《意见》直面当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难题和社会最关注的问题,抓住了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牛鼻子”,对症下药,在诸多体制、机制上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和进步。

《意见》明确,为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每千名师生或每个校区须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干部;将校车管理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开展校车许可审批和实时监管;强化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和研学旅行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校长每周自查、责任督学每月检查、家委会不定期查看的检查机制,通过公示栏、校园网或APP等方式,向学校师生及家长公开食品原材料来源、承包经营企业、加工制作过程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在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看来,《意见》强化了学校在安全风险防控中的主体责任,并进行了细化,如针对学校安全体验、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次数、场所保障等,抓住了学校这个中心环节和中心场所,通过将强有力的操作规定进行明确,防止出现责任淡化或模糊的情形,增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效果。

家校联动打造平安校园

中小学生容易沉迷网络,《意见》规定,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的指导手册,加强网络欺凌的预防和处置。学校要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对虐待、体罚、性骚扰等侵害未成年学生及幼儿人身健康的不法行为,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公安、司法机关应依法从严惩处。

“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机制,《意见》把在本市闵行区试点比较成熟的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上升为地方规定,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保护未成年人,避免未成年人遭遇涉性犯罪的危害。”田相夏说。

虹口实验学校建立了校园安全工作管理体系,明确校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此基础上,设立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办公室,隶属校长室,由专(兼)职校园安全员担任办公室主任。校长胡培华介绍,学校目前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与生涯规划等五大安全教育课程,各年级将形成有针对性的安全主题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全覆盖。在松江区教育局副局长干善军看来,学校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突出抓好区三级家长委员会,发挥其作用,形成家校互动家校联系,打造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