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正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同时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淄博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一月一调度、一督察、一排名、一通报、一宣传、一会诊“六个一”督察制度,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努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淄博实践”持续向纵深发展。
一、一月一调度,实时跟进改革进展情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淄博市坚持把推动中央省委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对改革会议精神学习传达情况实时跟进。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召开之后,各级各部门按照“第一议题”要求,“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制定配套方案。近年来,全市各级共召开深改组、专项组会议260多次。二是对配套出台上级改革文件情况实时跟进。全面推行《提示单》《交办单》《催办单》《责令书》“三单一书”制度。今年以来,累计下发提示单25件、交办单20件、催办单15件,责令书4期;市委深改组会议累计审议文件33件,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出台的改革方案,除无需市级配套外,已全部配套出台到位。三是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实时跟进。上级改革任务一确定,重要改革会议一结束,改革文件一下达,立即建立改革任务《分解立项台账》,每月逐项调度、定时销号。今年以来,全市11个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67个承担改革任务的市直部门建立改革任务台账162个,相关改革任务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一月一督察,全力打通梗阻环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增强抓落实本领,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淄博市坚持以督察打通全面深化改革“最后一公里”。一是突出重点抓督察。实行“1+1+n”督察模式,每月市委改革办牵头、1个市专项小组配合、n个市直部门参与,对全市改革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今年以来,市委改革办已累计与8个专项小组、12个市直部门开展联合督察,累计开展全面督察9次,专项督察12次,形成报告19个,督导基层镇办和涉及改革任务的有关基层单位221个。针对我市在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梳理形成《淄博市当前重点领域改革问题清单》,对涵盖7个领域、25个牵头部门的26项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出台改革文件,加强督导评估,做到全程跟进、一抓到底。二是领导带头抓督察。制定出台《2017年淄博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领改革事项台账》,市及区县共135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对认领的191项改革事项,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督察、抓落实、抓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针对认领的“散乱污”治理、“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等事项扎实开展督导督察,督察对象直接延伸至企业、镇办、社区等基层单位,督察内容涵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三是创新方式抓督察。市委改革办组织8个市专项小组、10个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共50人组成9个明查暗访组,对7项中央、省市改革事项在11个区县的落地见效情况和17个中央、省市改革文件在88个镇办的落地见效情况,先后开展区县互查互访、明查暗访、“回头看”暗访、总结验收4次专项督察,发现问题69条次并全部整改到位。
三、一月一排名,科学量化改革工作成效。一是健全督察体系和指标设置。市委改革办将“六个一”督察机制扩展到市及区县两级专项小组,延伸到镇办和村居等基层单位,实现一级督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指标设置上,将“五个坚持”内容细化为25个督察重点,各督察点赋予不同比重的分值和评价方式,每月对各区县、市各专项小组进行打分、排名,区县月度得分情况以50%比例列入年底综合考核。二是全程信息化督察评价。依托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改革”在线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督察全链条信息化,督察依据、计分办法、工作进展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和现场督察情况,系统自动打分、自动生成名次,全程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三是双向测评确保督察效果。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就排名办法是否合理、排名顺序是否公平、督察是否到位、人员是否廉洁等情况,对包括“全面深化改革要有新突破”督察组在内的市十个督察组打分、排名;市委改革办针对区县反馈的问题,及时对督察工作进行调整完善。
四、一月一通报,全面公开改革工作进展。一是面上情况会议通报。每月召开由各区县党(工)委改革办主任、专职副主任,市各专项小组联络员、科室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一季度一次)参加的督导情况通报会,通报当月督导情况,由月度督导排名第一的区县和市专项小组作典型发言,排名最后的区县和连续3次排名最后的市专项小组作表态发言。今年以来,全市已召开改革督导通报会10次。二是重点内容专项通报。每月组织专门力量,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难度高、覆盖广、影响大的改革任务进行专项督察,形成专项督察通报,督察结果计入当月区县督察成绩。对社会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改革事项,在全省率先开展第三方评估。截至目前,全市已连续3年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24项改革事项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三是“一把手”抓改革提级通报。市委深改组会议听取汇报,每月由1个区县、1个市专项小组作典型发言,工作连续落后的区县和市专项小组作表态发言。今年以来,临淄区、博山区及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先后在市委深改组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五、一月一宣传,积极推介改革典型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淄博市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提高群众对改革知晓率和获得感的重要手段。一是推广推介创新改革经验。2017年,市委改革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全市公开筛选两批共30项创新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广推介。在筛选过程中,共计收到社会各界选票近13万张。在对2016年全市20项创新改革经验推广推介第三方评估中回收的2086份有效调查问卷中,非常满意的有1917份,占比91.9%。二是全媒体互动宣传。全市各级各类媒体统一开设“深化改革惠民生”互动宣传专栏,总结推介工作排名靠前区县的经验做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69个改革宣传专栏累计刊播改革类宣传稿件1200余篇(条),微信公众平台“深化改革惠民生”累计推送改革类文章信息900余篇。三是多形式社会宣传。编印《深化改革惠民生宣传册》近百万份,免费发到千家万户;各区县通过知识竞赛、明白纸、电子宣传屏、宣传展板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满意度和知晓率。
六、一月一会诊,准确查找改革落实短板。市委改革办牵头每月到排名末位的区县开展集中调研会诊,与区县一起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准确查找改革落实短板,以此帮助区县准确查摆问题、发现短板、整改提升。会诊结束后,市委改革办针对区县存在的具体问题,坚持因区县制宜、因问题施策,有针对性地对区县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例如,张店区、桓台县信息化改革示范点建设存在提升空间,市委改革办指导其软硬件建设“两手抓”,科学规划、精准投入;周村区、高青县对上争取渠道有限,市委改革办为其量身打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相关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六个一”督察促进了淄博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淄博市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连续两届创建为全国社会治安全国综合治理优秀市。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3521.5亿元,同比增长7.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853元、14366元,同比分别增长8.1%、8.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42.7亿元,同比增长7.8%。1至10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09.23亿元,同比增长9.02%;全市PM10、PM2.5、SO2、NO2浓度同比分别改善9.4%、9.4%、3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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