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今天(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列车晚点、停运期间的信息通报,旅客强占他人座位等行为都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中华网)
社会在不断进步,国民的个人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但生活中就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总是以自我为中心,在公共场合屡屡做出一些和这时代不符的不良行为。近期,铁路不文明行为一直层出不穷,例如,“高铁霸座事件”、“高铁扒门事件”等现象也是屡现不止,这些事件也是一度成为话题热搜榜,关注度一直居高不下,引发人们广泛讨论。铁路安全管理实践中涌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广东省实施此条例无疑既满足现实需要,又恰逢其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全国首个规范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勇于创新,富有亮点,既严格遵循上位法的规定和精神,又较好地结合广东省自身情况,创设了一些符合铁路安全管理实际的内容,细化了上位法中一些较为原则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执行。它的实施对于依法加强铁路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它也是广东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
该条例率先为治理霸座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笔者相信,今后不文明的乘车行为将会越来越少,也希望那些曾经有过不文明行为的人能有所醒悟,不要再去触碰法律和道德的红线、还高铁一片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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