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山东省沂水县院东头镇烟家庄村刘某为村里上访老户,去过各级上访近20年,醉酒后习惯于随意骂街骂人,其本人也成了邻里的麻烦、亲戚的仇敌、司法和信访部门的“常客”。11月初,院东头司法所从信访部门对接到刘某,在多次的沟通调解过程中,发现刘某理解力差、偏执,可能存在精神病倾向。
【调解过程】
受理此案后,院东头司法所按照惯例走访相关当事人,经过走访发现:刘某有些心理障碍,整天好逸恶劳、嗜酒成性、酒后随意骂人,被村民所恶。对此,院东头司法所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决定从“戒酒”这个根源抓起,在与党委政府汇报、协商并制定初步方案后,会同该村支部书记,陪同刘某到县人民医院精神科、中医科进行了详细地诊断、化验、拍片等,经过整整一天的跟踪检查,确诊刘某为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
出于治病救人、关爱群众、引领刘某走上正常生活的目的,院东头司法所与村委联合协商,由村委会支付刘某的1220元诊疗费。另外,为保障后续的治疗,指导村委会安排刘某为村里看护水坝,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院东头司法所定期对刘某的戒酒情况进行监督,并不定期走访谈话,及时掌握其心理动态,确保工作实效。
回家后,对刘某进行了耐心地教育说服,在真情地感化下,刘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心今后辛勤劳动,与邻里处理好关系。
【调解结果】
刘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下决心好好劳动,与村民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对于矛盾纠纷复杂的案件,需深入走访当事人,完全掌握案情的每处细节,调解时要动真情感化人,化解矛盾,纠纷就会及时得到化解,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山东沂水院东头 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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