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要让人人手中有“利剑”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9-29 15:05:37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兵分多路陆续进驻各省下沉督导,7月6日,中央督导组进驻河北;8月28日进驻四川;8月31日进驻湖北……

黑恶势力的存在,最大的受害者就是人民群众。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从而损害我们清明的政治生态,破坏我们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威胁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而打击黑恶势力,最强有力的力量也来自于人民群众。

因此,只有动员群众,才能抽掉黑恶势力的“底牌”。黑恶势力盘根错节,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对此了解最透彻清晰。各地相继发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为群众佩上扫黑除恶的“利剑”,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营造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让黑恶势力暴露在烈日阳光之下,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保护伞”。

只有群众合力,才能击响扫黑除恶的“战鼓”。实现政治清明、天朗气清,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也应强化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提供线索,协助破案的群众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从而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不仅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多举措强落实,同时也需要充分动员各方群众。只有坚持不懈打赢这场攻坚仗,才能使人民拥有“稳稳的幸福”。

作者:周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