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同“微小违法行”说“不”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9-26 10:12:48

  高铁霸座男引发的舆论余波未了,霸座女又开始出现在大众视野,并引发舆论热议。“占座”这种在学生时代经常出现的小事,在我们大众脑海中,应该是孩子之间的小事,而为何这种“小事”屡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大众热议的话题?

回顾这些被热议的“小事”,姑且不论事出何因,最终的结果只是得到舆论声讨、向他人道歉等等处罚措施。这些措施犹如隔靴搔痒,不足以另后来者“不敢为”。试想,如果类似的轻微的违法问题若能及时得到制止,并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使处置轻微违法问题成为日常,如此占座的小事就不会成为媒体的焦点。

相比之下,国外在类似事件上面的处事方法,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今年1月,美国一名18岁的女生乘坐地铁时,把脚放在了座位上,警察先是对其进行警告,警告无效后,直接将她强行拉下车并拘捕。警察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是,美国地铁规定:“若将脚或鞋放在座位上,轻则被警告,重则会被赶下地铁”。如此,“把脚放在座位上”这种在我们国家随处可见的微小的违法行为,才能够被依法处置。

一次有效的法律行动,胜过一万次的舆论声讨。今年1月,六旬男子张某某酒后乘坐公交车时因买票问题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竟用脚踹司机手臂,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路边围墙,车上乘客倒地、车辆剐蹭。此事经三亚市城郊法院一审、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的代价,足以让当事人反思、让后来者警醒,网友振奋,“这种喜欢动手的人就是应该得到严惩”,让舆论“直呼过瘾”,这是有效的法律行动。

微小的违法行为,也有相应的执法者去说不,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作    者:贾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