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霸座”者,党政纪处分不能缺位!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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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21 11:35:16

  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此事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愤慨。第二天,公安机关认定周某某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铁路部门将周某某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9月21日新华网)。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为相关部门的快速处理点赞,也呼吁:面对“霸座”者,党政纪处分不能缺位!

 
  近年来,有关中国游客在外旅游时的不文明行为,如伤害公园里的动物和破坏博物馆内公物,在飞机上打架、抽烟、擅自开安全门,等等,不断被见诸报端。这些不文明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格格不入,严重损害了中国形象。个别国人的不文明行为玷污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好名声。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4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同时对社会上不文明、低素质行为也要敢抓敢管,敢于“拍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国家旅游局曾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显示,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党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笔者认为,游客不文明、低素质行为既要入档更要追责。如对“霸座”者不能仅以罚款、禁买火车票处理简单了事。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公务人员不文明、低素质行为更要严格问责,不但对其不文明、低素质行为公开曝光,还要抄告纪委监察部门和所属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组织和党政纪处分。
  文明是一种道德修养,体现一个人、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素质。文明还是一种理念,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中国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文明的大国,不文明行为更是让人不能容忍,让人看不惯、看不起。总之,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只有德治与法治并举,才能形成对不文明、低素质行为不纵容、零容忍的良好氛围,才能使不文明现象、低素质行为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只有坚决对不文明、低素质行为说“不”,只有坚决把不良风气压下去,一切不文明、低素质行为才不会有市场,一个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才能形成,新风正气才能大张旗鼓地树立起来,社会主义的文明之花才能在神州大地处处绽放。
王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