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微信使用不当导致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值得警惕。作为党员干部,有必要知悉这些前车之鉴,从中汲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为此,《人民日报》公众号为广大党员干部列出了"八条微信使用负面清单":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散布传播谣言;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发布其他不当言论。稍加观察便不难发现,上述的种种行为不乏出现在我们周围的同事、朋友身上。平时看似履职尽责、礼貌待人的党员干部,在虚拟世界中却变了个样,似脱缰的野马,不受规矩纪律约束,甚至越过了道德底线,以致违纪违法。
为何有些党员干部会出现如此极端地转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现实生活中碍于人多口杂,不能为所欲为,到了网络就彻底暴露了真实想法,不信马列信鬼神,滥用私权任人唯亲。二是对网络世界虚拟性还存在幻想。坚信网络言论不负责任,聊天记录随时清理,传播色情大家都做,交易账单没人会查,网络就是 “放飞自我”的保护伞。三是求关注的心理作祟。在一个微信群里,总有部分人受欢迎,部分人受冷漠,有的党员干部,或肆意泄露工作、国家机密,或发表“特异独行”的言论,中央方针必反,社会道德必批,只为博眼球、赢关注,无关对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结合实际,这样的规定并非小题大做。据统计,微信月活跃用户量已突破8亿,热门微信文章阅读量可高达千万,如此广泛的传播范围,如此巨大的浏览人群使得信息传播极度迅速,带来的影响极大。因此,党员干部在微信这类社交媒体上分享信息的时候,必须格外注意是否泄密,是否符合党章党规,是否违法犯罪,以免造成“一时失足千古恨”的后果。
严于律己、慎独慎微。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平时工作生活中铭记于心,还要在网络世界中严格执行。以前车之鉴鞭策自己,守住党员干部底线,守住微信“八条红线”,为争做一名优秀的“四好干部”而奋斗!
刘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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