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实现农村小康的关键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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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06 13:26:54

  彭清华在讲话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党的十九大上作出的战略决策。(09月05日 四川日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又明确了分两步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但全面小康的难点和重点都在农村,如何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从而带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就是实现农村小康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着力解决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治本之策,更是推动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发展的根本途径。只有全力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农业农村发展突破口,才能实现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阔步前进。

乡村振兴要合理资源分配,促进城乡发展优势互补、资源互补、人才互补、经济发展互促,构建新时代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激发乡村发展内部活力,增强乡村对外吸引力,从资源、技术、人才、根本解决农业不发达、农村不兴旺、农民不富裕的“三农”问题,为乡村农民提供稳定、富足的发展环境和经济收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要立足立足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政府部门要做好“领头羊”角色,问政“三农”,要尊重广大农民自身发展意愿,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农村内生动力,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总揽新时代“三农”工作全局的抓手,是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深入融合一二三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从而推动农业全面升级、进步、发展的重要跳板,是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农村,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一环。(文/笙声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