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为人民安定生活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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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9 09:28:3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邢台市水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军明等人收受巨额财物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8月25日《河北日报》)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扫黑除恶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迫切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安全的生活环境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黑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影响社会发展秩序。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实际行动,只有对恶势力采取“零容忍”,有效铲除黑势力“保护伞”,人民群众才能够安心追求美好生活。这就要求我们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风正则民风淳。建立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是人类的美好追求。各类涉黑涉恶问题造成了社会无序和混乱,大大影响了社会融合与社会团结,动摇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我们要有“壮士割腕”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扫除黑势力“保护伞”。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让党的执政基础愈发牢固,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作者: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