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地区的党政机关,多年来存在一种情况:地市层面的机关,处级干部满55岁;县区层面的机关,科级干部52岁左右,就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这些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往往进退两难:关系编制虽在单位,但不再有具体岗位,上班无所适从,有的干脆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
不退而休的现象,在一些基层颇为常见,但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因为年龄偏大,精力不足,不能很好地胜任工作,但又未到退休年龄,要么安排到人大、政协等机关“养老”,要么直接放纵干部“不用上班”,待遇照领。这种现象,成为了“内退式”的特殊照顾。
之所以称为特殊照顾,是因为只有领导干部才能享受这种待遇,如果是普通干部,则需要一直在岗位上干到退休,一天都不能少。当领导就能“内退”,当干部就只能上岗,显然是机关单位的内部不公平,打击普通干部的积极性。
更为重要的是,每个人的身体、精力情况不同,有的领导干部即便到了52岁,同样精力充沛,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而且正处于干事创业的好状态。如果这个时候强行将他们打入“冷宫”,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来说,是一巨大损失,同时也因为“养闲人”而浪费财政的资金,也使年轻干部的成长缺少了难能可贵的领头人。
而且,领导干部“内退”现象,本质上是“吃空饷”行为,他们领着很高的工资,却不用做事,这种“特殊照顾”的思维导向,必然增强众人对当官的憧憬,甚至不惜手段来当上一官半职,破坏官场的政治生态。
领导干部“内退”的背后,主要还是地方找不到合理的安排方式,以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作怪。只要上当过了领导,就不能当听人安排的普通干部,只要当上了领导,就要享受比普通职工更好的待遇。这种思维,无疑是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衷背道而驰,失去了一个领导应有的责任担当。
为此,与其强行让领导干部到龄“内退”,不如多给他们一些选择,将身体欠佳的领导干部安排到轻松的岗位,让内心愿意干事业的领导干部多干几年,做到人尽其才,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作者:羊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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