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警方破获全省首起贩卖毒品“氟硝西泮”案。今年5月22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西坞派出所接到线索,有人在岳林街道梅里达附近一单身公寓内吸食毒品,警方现场检查后抓获两名吸毒人员。经调查,这些人员正在吸食一种叫做“蓝精灵”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8月23日人民网)
“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调皮又灵敏。他们自由自在生活在那绿色的大森林,他们善良勇敢相互关心。”每每听到这首歌,立刻回想起小时候的动画片,小小的蓝精灵那可爱勇敢的形象,相信是小朋友们最喜爱的卡通人物之一了。然而,有一种“蓝精灵”却不那么可爱。那是一种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为“氟硝西泮”,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据了解“蓝精灵”的主要成分是“氟硝西泮”,是日本海淘一种处方药。这类药物具有兴奋作用,原本是给抑郁症患者治疗使用。这种处方药,从日本进货的成本价只要2到3元。但在金华KTV等娱乐场所兜售时,每一板最先是卖120元,后涨到200元,最后到300多元。事实上,“蓝精灵”包含很多品种,其他有相同作用的此类合成药物或物质也叫“蓝精灵”,它们都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
据了解,今年5月22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西坞派出所接到线索,有人在岳林街道梅里达附近一单身公寓内吸食一种叫做“蓝精灵”的新型毒品。今年6月,浦江民警接到线索,有人在网络上代购“蓝精灵”。民警侦查发现,这些贩卖“蓝精灵”的犯罪嫌疑人分布地域很广,涉及浙江、江西、福建、上海和北京等地。经过两个多月努力,专案组锁定分布在全国10多个省市的犯罪嫌疑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刑事拘留19人,行政拘留5人。在行动中,警方共查获涉案毒品“蓝精灵”1000多粒。
笔者呼吁,全国人民都要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拒绝“毒品恶魔”,切勿因一时糊涂而走上吸毒这条“不归路”。全国公安部门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勇气和胆识,坚决打赢这场禁毒人民战争。
作者: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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