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之殇,完善制度与监管是关键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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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1 08:51:09

  8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称,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失察失责等诸多漏洞。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问题疫苗案件相关工作人员严肃问责。(人民网)

从党报旗帜鲜明反思到处置措施雷厉风行出台,问题疫苗虽然仍叫人揪心,但毕竟让人看到了自上而下的整治合力。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给力的,接下来,就看怎么贯彻、如何执行。

问题疫苗事件之所以发生,既是因为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采取种种方式躲避监管,大赚“黑心钱”,也因为监管不到位,监管体制存在缺陷,这种监管与被监管者之间的“猫鼠游戏”,是公共治理中司空见惯的问题之一。在疫苗的问题上,监管层级如果仍停留在纸面或“不诉不究”的状态,不仅老百姓的健康安全无法保证,恐怕经济生态也会受到影响。

在国家日新月异发展的当下,医疗企业的行业操守和监管的雷霆刚性,应该成为捍卫健康上安全的关键防线。

根据《2017 年中国疫苗市场数据报告》显示,2017 年,我国共签发了 3997 批,共计 5.76 亿份疫苗,涉及到 119家企业的 47 个疫苗品种,涵盖老百姓们生活健康的方方面面。历经野蛮生长、如今盆满钵满的疫苗市场,到了该清理门户的时候了。如果医疗安全问题还不得到根治,那就很可能和医患矛盾一样,迟早是整个社会的“心病”?据说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在2017年就因百白破疫苗质量不合格而被处罚,监管部门若能就此顺藤摸瓜,真相估计就在眼皮子底下。而建立“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医疗企业监管体系,恐怕也是最该做到的一件事。

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