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自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兰陵县司法局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稳抓落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认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在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政治要求高、思想要求严、行动要求快、成效要求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后,兰陵县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会议上严格要求各职能科室、18个基层司法所协调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首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全系统内集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其次,加强重点人群管控。社区矫正办公室和18个司法所共80余名工作人员对全县在册的1073名社区服刑人员和3095名安置帮教人员排查涉黑恶的重点人员,对有黑恶势力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并登记到台帐上。最后,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内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大排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深入基层,营造法治氛围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到第一书记挂职村调研,宣传发动群众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举报,重点对黑恶势力、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等现象进行摸排,同时加强对村居法律政策指导,确保专项斗争落到实处。组织宪法宣讲团成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制专栏、宣传扫黑除恶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优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兰陵县司法局 马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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