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彰显忠诚与担当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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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4 09:15:28

  浙江安吉24名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受处理,其中,6人受到诫勉谈话,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18人受到提醒谈话……”近日,一则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发出的通报,在浙江省安吉县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中国纪检监察报)

个人事项报告是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铁规。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特别是在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党员领导干部第一身份是党员,我们入党前都庄严宣誓要对党忠诚,这是每个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最基本的表现。

领导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是无伤大雅的“小节”,而是必须严加追究的政治失信失德行为。道理很简单,如果某个官员是廉洁的,包括财产在内的个人事项是清白的,他有什么必要向组织隐瞒呢?反过来说,如果某个官员在报告个人事项时遮遮掩掩,甚至不惜糊弄、欺骗组织,那就说明他的某些个人事项见不得阳光,极可能存在腐败问题。这就要把一些官员瞒报个人事项当做重要的信号,揪住不放,坚决查清查实,深入挖掘背后可能存在的猫腻。

 “法有禁止不可为。”中央重磅推出个人报告事项,就说明其一定是有必然性和必要性。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要心中无愧,行为无悔,就可以无所畏惧。一个人要有自律,自律不足就必须要他律来凑。个人报告事项的出台就是为了更好地做好监督,让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规矩意识,努力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共产党员。

作者:范眉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