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新华社北京 7月5日)
2018年,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笔者以为,各级各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各级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体制和方式,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突出农民增收,结合脱贫攻坚,努力取得“三农”工作新突破。
深化农村改革,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不断创新集体资产经营方式,探索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深化农村改革,要全面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创新探索土地“预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等改革方式,加速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深化农村改革,要继续推行“经营主体+产业园区”改革,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同时要继续加大新型主体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深化农村改革,要大力推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改革,对接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不断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创新农村资金互助,扩大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积极探索“扶贫产业+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助推脱贫攻坚。
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农业农村改革的各方面开展探索和创新,不断促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作者:夏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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