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来说,是新时代下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权,建设廉洁政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如何从纪检干部自身出发,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贡献力量、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始终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之下,值得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深思。
常言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牢固树立“尚学”意识,保持崇尚纪法的高度自觉。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加强有关党纪法规的理论知识学习,丰盈自身的思想境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的相关规定,来指导具体纪检工作的开展,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目前,绝大部分的纪检干部虽然都有着一定的纪法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各级监察机关中纪检干部的知识储备不同,专业分工存在差异,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有的党员干部虽然从事纪检工作多年,但是对于党纪国法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对怎样搞好纪法贯通还不甚明了。这就要求我们的纪检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真切做到学以致用,拿出“愚公移山”和“精卫填海”的毅力去刻苦钻研、努力学习,把纪法原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由此推己及人,以实际的学习行为带动身边的同事去“见贤思齐”,去“取长补短”,从而更好地依规依法依纪履职,让党纪、法规更好地融会贯通,形成良好的纪检监察新风尚。
作为监督执纪的主体机关,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通过开展纪法知识竞赛、纪法业务培训、执纪问责案例分享等形式,着力培养纪检干部的法治思维,引导纪检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逐步提升纪检干部办理业务的水平。要让我们的纪检干部不忘初心,铭记来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纪法捍卫者的权力,当好党纪国法的守护神。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定期对纪检干部进行监察法规和党纪铁律的考核,监测我们纪检干部的能力水平是否适应监察工作的开展,是否满足与时俱进的要求,并以此去查漏补缺,让我们的纪检干部及时弥补短板,更能顺应新形势的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对我们党的事业至关重要,要想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新时代的浪潮下获取新成效,就必须要求我们的纪检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方法、积累经验,让纪检干部成为既“懂法”又“守法”还会“用法”的专业人才,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从而推动纪法贯通,打造出一支党性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胥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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