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干部”主动交代方为明智之举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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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24 09:07:10

 凡在惠民惠农领域,尤其是扶贫领域,存在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扣留扣压群众“一卡通”问题的,以及利用群众“一卡通”“雁过拔毛”、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的,要在2018年8月15日前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清问题。(6月21日《华西都市报》)

6月20日,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发出了一则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300多个字的寥寥数语,就像是在为“苍蝇”“蛀虫”敲响倒计时的“丧钟”。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而这则通告正是纠风的一把“手术刀”。

    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是“问题干部”朝正确方向迈出的关键一步。在出现错误时,选择很重要,不能有“侥幸”心理,不能“讳疾忌医”,要勇敢向组织主动说明情况,如实交代问题,这既是争取宽大处理的不二选择,也是保护爱护自己的唯一出路。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给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的机会,是我党坚持的一贯方针。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演说《整顿党的作风》中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调“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

过而不能知,是不智也;知而不能改,是不勇也。有多大的事,都要向组织说清楚,不仅是明智的选择,也是必须的选择。站在组织的门前,是信任、是退却还是欺骗,不同的选择书写了不同的结局。何去何从,相信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会给出正确的答案。

作者:邓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