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禁酒令”需树牢“廉洁自律”意识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6-23 10:48:16

  日前,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禁止饮酒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有关禁止饮酒的规定。(2018年6月2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单纯的饮酒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公职人员饮洒,就当三思而后行,因为公职人员肩负着这样或那样的职能职责,如果把自己等同于普通老百姓,在饮酒上如若任性而为,必然因酒荒政、因酒废政,不能尽职履责,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

  公职人员工作期间饮酒,酒后必然顠飘然、昏昏然,还怎能判断是非、履行职责?即使是非工作时间饮酒,酒后忘乎所以,失态失言,也必然影响公职人员形象,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还会因为饮酒的原因而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一名公职人员好酒,必然为权酒交易、权钱交易埋下祸根。那些有求于你的人就会打起歪主意,请你吃请你喝,觥筹交错之间,阿谀奉承之下,忘记了自己姓甚名谁,将党性原则抛之脑后,不该表态的表了态,不该签字的签了字,为了杯中之酒,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

  中央“八项规定”已执行多年,“禁酒令”在一些地方也纷纷出台,缘何“禁酒令”久禁不止?究其原因,是一些公职人员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享乐思想的侵蚀,宗旨意识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牢固,或公款吃喝、或接受他人宴请,认为自己职位高、政绩多、功劳大,喝点小酒是小事,只要不贪不拿就行了,任由自己在酒的助推之下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走向人民的对立面。

  “禁酒令”要做到令行禁止,就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把住理想信念的“总开关”,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占领思想高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自己的头脑,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遵守法纪,自觉地维护“八项规定”、遵守“八项规定”,同社会上不良风气作坚决的斗争;就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纪违规行为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就要加强学习,在工作上、生活上做到廉洁自律,时刻检讨自己、警示自己,努力提高“四风”免疫力,慎初、慎独、慎微、慎权、慎行,常思酒之危害、常防利之诱惑,常记纪之约束,做一名群众拥护的好干部。

  作者: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