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彩礼”也不该越过法律底线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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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21 09:26:31

为了倡导婚俗新风,近日河南一街道出台了彩礼标准:不超过2万,并称“索要过多,将以贩卖人口论处”。(6月20日 上游新闻)

  此新规,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网友议论纷纷,有赞成者,认为顺民心,利减轻男方经济负担;也有网友对此颇有微词,指出此规超越了法律的界线,属权力任性,是法治意识淡漠的表现。

  彩礼是旧时婚礼的重要程序,自古以来我国婚姻的缔结,就有男女双方在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彩礼”的习俗,表达着男方对女方求婚的诚意与尊重,其数量维持在男方可承受范围之内,少有“狮子大张口”现象

  新中国成立,作为旧时代遗风,彩礼一度销声匿迹;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彩礼之风才死灰复燃,且越刮越猛,水涨船高,彩礼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让众多男女双方苦不堪言,将你情我愿的男女双方,活生生挡在婚姻大门外,让有情人难成眷属,导演着一幕幕现代爱情悲剧。

  彩礼本来是一种文化习俗,用来表达男女双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愿景,更是父母一辈对子女婚姻的一种祝福;然在男女比例失调的背景下,个别女方父母“奇货可居”,动辄数万,向男方索要高额的彩礼,让其成为了谈婚论嫁的一道坎儿,成为一种伤害。

  彩礼之风盛行,不仅让本是纯洁的爱情,沾染上了铜臭味,而且还为婚后幸福生活埋下了隐患;同时,还影响着社会稳定与和谐,危及农村脱贫致富与全面奔小康,败坏着社会风气,制约着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面对居高不下的彩礼,政府出台措施,予以干涉,本是无可厚非;不过,政府动辄作出强硬规定,从将民间习俗问题上升为法律问题,并声称动用“公安机关”,强行规范彩礼行为,则显得有点不妥。

  彩礼过高,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此危害性又明显有别于违法犯罪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说到底是一种传统的文化习俗;面对民间流传的文化习俗,正确处置的方法是制定村规民约,进行规劝、引导。

  索要彩礼,并非毫无道理,按传统观念,养儿防老,在独生社会背景下,女儿外嫁,女方父母养老无着,要点彩礼,以作养老之需,也在情理之中;再者,收取彩礼,至少从形式上体现了公平,并不存在坑蒙拐骗行为,将其列入违法犯罪之列,明显错位。

  依法行政,按法律要求,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政府,理当遵守法律,树立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面临的社会问题;法律没授权的事,政府切莫乱伸手,该社会做的事,放手让社会去完成,权力不可“任性”,即使是好事,也不能越过法律红线。

  彩礼之风,形成已久,也有着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让烟消云散;欲速则不达,切莫操之过急,不可越过了法律的底线。(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