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茜)12月23日,记者从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切实加强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市发布了《莱芜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
我市将对莱钢集团、泰钢集团、九羊集团三大钢铁企业,固德化工、汶河化工、福泉橡胶、慧通轮胎等化工及橡胶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等大气重污染行业一律实行限产60%,并将限产产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锅炉)必须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停产治理。水泥熟料生产线、铸造行业、砖瓦窑企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全部停产。各工业企业除确保民生供暖燃煤外,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煤炭压减任务。
同时,要求所有渣土车辆一律停运,所有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城中村”改造工地、市政工地一律停工,并严格落实工地物料覆盖、道路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所有的料场堆场一律按规范苫盖、密闭,并在取料、用料过程中洒水抑尘,严禁运输车辆将粉尘带出料场、堆场外。对“散乱污”企业和露天开采矿山将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取缔一家,问责一家。对违规销售、使用劣质煤炭的将依法查处。严禁焚烧垃圾,严禁烧荒,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并对所在的区、乡镇、社区予以问责。
本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方案于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1月10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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