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党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我们党拥有8900多万党员,要管理好这么庞大的队伍,确实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处问责的党员有数十万人之多,足以印证加强党员队伍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只有管好了党员,强化他们的服务实心,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才能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守住廉政的底气,心无旁鹜地为民排忧解难。
一直以来,我们党也十分注意内部监督,先后对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多次,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的力度,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但监督执纪仍存在一些弊端,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长期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同时也必须受到其约束,导致领导干预行为屡见不鲜,严重透支了监督执纪的公信力,也让纪检监察干部难以展开拳脚,毫无顾忌地干。
进行派驻机构改革,所有的纪检干部全部由纪检系统下派各单位,不再接受单位党委的领导,必须让平时的监督执纪更加硬气,不受干扰束缚。同时,由于广大派驻纪检干部长期在单位上班,自然对单位的情况了若指掌,对单位的党风廉政“短板”,以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自然十分清楚,更加有利于抓早抓小,在干部出现苗头性错误时,就及时出手制止,按照程序批评问责,防止问题由小变大,造成更大的危害。
当然,监督“探头”的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在于广大派驻的纪检干部能否扛起责任,能否保持一颗公心,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在平时的监督过程中,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指出问题,就要不怕得罪人,毫不保留地指出来,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的良好初衷。同时,对单位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时,也应该主动介入,切实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督促派驻单位切实履行起主体责任,共同形成管理教育党员干部的良好氛围,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牟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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