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风云: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共享改革开放新成果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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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19 09:19:17

 一项事关亿万农民的改革大事有了最新进展。11月16日举行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议,首次为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窑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塘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0个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登记证书,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人民网 11月18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际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通过在全国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有利于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合法化。这是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贯彻2017年新修订的《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的具体措施。

集体经济组织首次获得“身份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缩影,是国家将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通过制度改革的形式分享给广大农民的重大举措。通过此项制度改革有利于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大大增加农民的可支配收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农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主体,我们要通过制度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新成果。(文/川东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