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上海市国资委系统44家市管国有企业约350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完成一项规定动作——填写《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利益冲突有关情况登记表》,并纳入廉政档案,定期检查。这些被称为“七个不得”的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纵深发展的又一新举措。(2018年11月06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障。2017年,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达50多万亿,利润总额近3万亿。可以这样说,国有企业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
国有企业资本雄厚,居行业领先地位,掌控着稀缺资源, 容易成为社会“围猎”的对象。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数起国企腐败大案触目惊心,这些案件既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又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针对此种情况,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主动作为、顺势而为,出台了“七个不得”的规定。其具体内容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不得与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往来”“不得与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发生投融资关系”“不得参与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得担任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企业、部门领导职务,或从事重要岗位工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本人“不得与业务对象发生非正常的借贷、委托理财等经济往来”“不得介绍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及其投资经营的企业与业务对象发生经济和业务往来”,“不得有其他利益冲突的行为”。
“七个不得”对国企领导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七个方面的利益冲突情况列出了负面清单,建立了阻隔利益输送的“防火墙”,架起了国企领导防腐“高压线”,束缚了国企领导人员乱作为的手脚,是一套政策组合拳,有利于破解国企腐败困局,促进国企健康发展。(蜀州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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