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个头不高,平日里话不多,但办案时全神贯注、深邃干练的眼神却很是特别;黑黝黝的脸庞挂满谦和的笑容,让人感到沉稳、温暖。几年来,他就像一颗钉子,钉在执纪审查一线,多次被抽调参与中央、省、市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他,就是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旭。(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5日)
纪检部门的工作不同于其它部门的工作,主要职责就是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可以说,纪检干部干的就是得罪人的差事。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如果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因为有亲戚朋友来找,就徇私情,那么怎么能使别人信服,怎么能做到一碗水端平,怎么抵制不正之风。
李旭作为纪检监察室主任,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同事、朋友、亲戚找他“网开一面”的肯定少不了,可是他本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不管是谁他都一一回绝,宁可做“黑包公”得罪人也不做“和事佬”触犯公权。与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判官相比,李旭就是新时代公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包拯”。
其一,以身作则,守纪讲规。遵守党章党规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纪检干部作为执法者,更要起到表率作用,挺纪在前,李旭在办案过程中,不被金钱所惑、不被人情所困、不因威胁让步,以高尚的职业道德用好手中的权力,是纪检行业的示范者、学习的模范。
其二,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合格党员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波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李旭正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任人来找说情才会“义正言辞”。
如果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像李旭一样工作中“不怕得罪人”,认识到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为“公”的而不是为“私”的,纪检队伍以身试法的现象就不会再发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会越来越近。
作 者: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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