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好家风才能涵养好作风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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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4 12:0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1日起开始征求意见。据悉,修订草案增加了“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可见,作为当政者,政风之代表,人民之公仆,更需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做弘扬家庭美德的表率,带动社会风气整体向好,带动人民群众向善向上。

“将教天下,必定其家。”重视家风,从古至今都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往远里说,有岳母姚氏在岳飞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有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告诫后人“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往近里说,有周恩来同志订有10条家规,教育后人公私分明,不做特殊公民;有习仲勋同志要求“老老实实把屁股放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有焦裕禄同志不准孩子看“白戏”……这些重视家风的典范,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是一个人一生情感、思想“浸泡”的最重要场所,是官风、民风形成的基本单位,作为公务员要坚决守住家风这块阵地,让其成为自身为官从政的“护身符”、子女成长进步的“助推器”、家人平安的“保护伞”。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无数腐败案例警醒、告诫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公务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要绷紧家风建设这根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想事干事前面、从8小时之内延伸到8小时之外、从办公桌拓展到课桌书桌饭桌。

“家风连着党风,家事连着国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增“违反家庭美德”作为禁止性纪律规定,必将促使公务员“循规蹈矩”,做到家风正、作风淳,以优良家风推进党风政风民风的持续改善,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宋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