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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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1 09:30:16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加强纪律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新《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体现,新《条例》将党章的新规定新要求具体化,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学习宣传并把《条例》,要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践学,逐字逐条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坚持学在前,贯彻在前,做到真学真懂真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法纪的行为,明确哪些事能做该做,哪些事坚决不能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内容。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贯彻执行新《条例》,就要自觉按照新《条例》的具体要求,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标杆;就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每一个党员干部熟知纪律的红线,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做到心存规矩、敬畏纪律,把纪律规矩意识深深地扎在党员干部的脑海里、心坎上、行动上,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