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灯塔”照亮社区矫正人员“新航道”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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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30 16:40:53

 一直以来,榴园司法所都将社区矫正对象列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为了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降低他们重新犯罪的机率,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榴园司法所在工作中注重采用“阶段式普法”方式,持续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入矫时强制学。通过入矫前谈话、入矫宣告等方式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特别是两部两院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制灌输给矫正对象,并以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具体事例给矫正对象以强烈警示,保证其牢记在心。

二是矫正期督促学。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主动学习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榴园司法所按规定每月开展集中法律教育活动,定期邀请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授课,播放专题片,并适时组织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巩固学法效果。

三是解矫时勉励学。对顺利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各司法所以勉励为主,与其开展解矫谈话,并向其着重说明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告诫他们不能因为已经解矫就麻痹大意,而应更加遵守法律来保障自己在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上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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