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执行不“打白条”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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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30 09:22:05

 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直接关系到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分别对执行党纪处分决定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作出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把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每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不开“天窗”、不留“暗门”。

以问题为导向 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纪委监委要紧盯“先提拔再处分、先明处再暗用、先解聘再返聘、先撤职再‘升职’、虽判刑仍领薪”等五类现象,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反馈问题线索,逗硬整改,不搞变通、不走形式。重点抽查和督促整改、责任追究与成果转化三个阶段,开展“清零遗留”专项行动,重点对63名受处分公职人员处分决定入档、年度考核确定、职务职级工资待遇调整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问题进行集中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工作。

梳理问题清单 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纠治整改。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未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或以送达代替宣布处分决定,未要求被处分人签写意见;处分材料入卷不规范;考核影响未按规定执行、办理职务工资变更滞后等。检查发现的问题只是表象,反映出的是在思想认识、职责定位、能力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查漏补缺,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要把处分执行到位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考核重要标准,突出考核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对处分决定按期宣布、送达,是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工资变更手续,是否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处分期间及处分影响期内有关选拔任用、职务晋级、考核评优等相关规定。

着力补齐短板 让监督执纪形成“闭环效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精准施策,补足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衔接、左右协调的监督执纪“闭环效应”。要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巡视巡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常态化。强化责任意识,每个案件都明确主办人、协办人,划分职责权限,层层压实责任。案件办结后,通过申诉复查、质量抽查等途径,一旦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即追究办案人员的相应责任。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管长远,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受处分人的违纪问题,逐人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明确改正措施办法。

纪律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制度成为带电高压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高度维护纪律法规权威性、严肃性出发,下定决心,持之以恒,一抓到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