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把手,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自然对全县大大小小的公路掌有“拍板权”。一些私人老板以自身获利为目的,以“糖衣炮弹”频频向三任一把手示好。而这三位一把手在坦然笑纳时却从未想过,有朝一日终将落得“前人‘吃’路,后人效仿,靠路‘吃’路,终付代价”的下场。(中国纪检监察报 10月16日)
“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者,只能是自食苦果。”施甸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说。
令笔者惊愕的是,连续三任局长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在施孟公路上接二连三的跌倒,无一例外地踩了党纪红线。本应是“惠民”工程的施孟公路在经过交通部门层层“把关”,最终修建后,仅投入使用了不到两年时间,就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令群众颇多非议。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作为单位的“火车头”“领路人”,一定要带好头,起到示范作用,防止“带偏”其他同志。要常补精神之钙,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员干部应深知权力和责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我们手中的权力只能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们做的事必然要经过人民的审视,时间的检验,若存有侥幸心理,妄想拿手中的权力去攫取利益,必将接受党纪处分和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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