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1日,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审议并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会后,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正式产生,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
笔者认为,在当前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反腐工作也应凝聚新时代新共识。吹响法治思维与反腐倡廉的交响乐,力促反腐之路法治化、制度化,乃是走好当前新形势下反腐倡廉道路的重要抓手。而此次大会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化,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既表明国家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也充分显示出构建法治思维对于监察部门惩腐肃贪而言,犹如庄稼逢瑞雪,扬帆遇东风。
战国时期韩非子曾言道:“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者国弱。”正是因为有法律的约束,才能牢牢扎紧权力的“笼子”,才使得人们对权力怀揣着敬畏之心。新时代下,法治思维已然融入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大厦将立,必先筑基,我国正在扎实推进的国家监察体系改革也必然用法治思维来垫基石。
革故鼎新,与时俱进,让法治与反腐合奏。法治反腐要与时代的发展同频共振,汇聚起时代的力量,充分彰显出新时代的风采。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此次宪法设立监察委员会,是历史与现实相贯通的重大创制性制度安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从古至今,但凡涉及变革,必然会乘着时代的巨轮前进,同时也推动着时代往前发展。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正如此番推进反腐败立法,既磨利了纪检监察部门惩治“蝇贪”、扫黑除恶剑刃,亦是响应了当前依法治国大方针的举措。
攻艰克难,披荆斩棘,让法治与反腐共鸣。我国已大步迈入了新时代新征程,踏入了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越趋复杂,因此,推进反腐制度化法治化的道路并非没有曲折坎坷。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敢于啃硬骨头,栉风沐雨,破冰斩浪,各级领导干部更应争做时代的“劲草”和“真金”,恪尽职守,动真碰硬,在前行的征途上心刻法治,谨记历史所赋予我们的使命,让法治思维为反腐倡廉保驾,让反腐倡廉为大国复兴护航。
时不我待,如今改革的号角既已吹响,推进反腐法治化正当其时。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为推动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建设登上新台阶,实现新飞跃,还需用法治思维助推廉政建设,铺开新时代反腐之路。(文/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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