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相管仲曾言:“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泱泱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历朝历代无不重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谱写者,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机关,是维护人民民主权利的有力武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权来源于人民的赋予,同时也应当服务于人民。作为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引领检察人员把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成为根植于内心的修养和无需提醒的自觉,彰显人民检察以“人”为本、以“民”为上的人民性。
一、“履职为民”护民益
检察院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通过履行检察职能让全体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加强打击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二)是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实信息共享、走访督导等工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还人民群众蓝天与白云。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
二、“措施便民”解民忧
检察院应始终坚持把服务群众能力作为检察干警的最基础、最核心能力之一来抓,以实际行动彰显“执法为民”的理念,采取多项便民措施,提供便民服务。
(一)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全面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度和下访巡访点制度等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带案下访、约访、巡访以及开设“12309”举报电话等方式,依法妥善办理相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二)健全服务群众渠道。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打破各种对群众诉求表达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建设,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新闻发布、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职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三、“精准帮扶”赢民心
检察院应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理念及路线,驱除贫困群众心中的“拦路虎”。
(一)体验民情,提升年轻干警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到艰苦岗位锻炼,选派青年干警到驻点帮扶村。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增强年轻干警对百姓困难设身处地的感受,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二)精准发力,让群众得到实惠
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检察干警对每户贫困户的家庭人口、资源状况、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劳动力情况、技能技术等基本情况认真开展调查,逐一分析致贫原因,积极帮助群众解决道路交通、农业生产、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困难,把群众工作做到心坎上。(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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