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引领依法治国新高度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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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4 16:07:59

 3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通过宪法修正案,使宪法适应新形势,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可以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其中,宪法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将引领新时代依法治国新高度,对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

法制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法治是法制发展的产物与必然趋势。虽然“法制”和“法治”都有一个“法”字,但是法制重在强调法律及相关制度,法治则是强调相对于人治的治国理论、原则和方法。鉴于前期我国经济相对较为落后,思想较为保守,行政权比较大,所以必须在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基础上发展社会主义法制,让治理在法律制约下实行。如今,我国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经济、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死”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时代发展需求。“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在法制的基础上增加制定、实施、监督、保障等“活”的动作,使治理机制体制实现自我革新、自我纠正、自我调整。确保治理更符合实际,符合实情,促进各种法律行为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统一,更好的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

将“社会主义法治”写入宪法,赋予其宪法地位,将引领新时代依法治国新高度。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宪法在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将“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写入宪法,强化“法治”的至高地位,在其它法律法规都以此为准绳的同时,把依法治国也提升到了新高度。“社会主义法治”将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风向标。

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将“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对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邹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