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濮阳积极采取措施整治微腐败。
微腐败是在党政机关中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微腐败看似毛毛雨,实则猛如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大的祸害正是从这些微小的事情开始的。随着反腐败和厉行节约等中央规定的不断出台,一直以来被忽视的“微腐败”领域也开始被纳入重点打击范围。
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而且可以渗透到各个领域,各种场合,从为群众办事不作为到公器私用,微腐败的发生就在我们身边。对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严肃查处,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
治理微腐败首先要做好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笼子,规范好干部对权力的使用,完善监管体制,使工作透明化,让贪腐行为无处可藏。其次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群众监督在反腐中的作用,畅通现有媒体、网络等监督渠道。基层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单位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部门监督。同时还要做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将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防止干部在思想上腐化,发现干部有腐化倾向的,早发现早处理。
“蚁穴能毁堤、群蝗能毁田”。微腐败看似微小,实则危害猛如虎。抵制微腐败,维护的是干部的形象,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保护群众的利益,保护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清醒认识微腐败的危害,摈弃“法不责微”的心态,才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任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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