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服:自我监督批评是一堂生动“示范课”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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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3 10:34:36

 近日,在听取驻省经信委纪检组的工作汇报后,贵州省纪委有关领导对派驻机构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进行点评。“有的‘三转’不到位,‘身子’转了‘脑袋’不转,没有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抓纪律上来。”“有的对监督单位‘树木’与‘森林’的状况把握不清,有的担心在一栋楼里上班,拉不下脸,抹不开面子,不敢抓早抓小。”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有了好的作风、铁的纪律,才谈得上去反别人的腐。纪检监察是党的免疫系统,如果免疫系统被破坏,对任何病毒都没有抵抗力,病毒自然长驱直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腐蚀党的肌体,影响到执政的根基。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而言,监督的“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不能只对别人亮“红灯”,对自己亮“绿灯”,加强自我监督,进行自我净化,既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赢得执纪公信的需要,这堂“示范课”必不可少。

事实证明,纪检监察系统并非党内的一片“净土”,有纪检监察人员给腐败分子通风报信,给人充分“保护伞”,泄露问题线索,违反执纪程序等等,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仍时有发生。没有锻造出钢筋铁骨,没有过硬的思想作风,在履职监督过程中,难免对“树木”与“森林”的情况把握不清,拉不下脸,对熟人下不了手,不敢真抓实干,而是畏首畏尾,当“纸老虎”。

要让自我监督需严肃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反腐败没有禁区,也没有特区,纪检系统不是“保险箱”。在监督执纪面前,谁都不是局外人,包括监督的执行者,必须对“自己人”“内部人”一视同仁,甚至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进行严格约束,有效防止“灯下黑”,汇聚监督执纪强大力量,发挥党内“啄木鸟”功能,赢得公信,形成示范。

要让自我监督常态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非朝夕而就。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功夫要花在平时,从点点滴滴入手,经常为纪检干部打“预防针”,看干部作风是否下滑、自我约束是否够严、对监督单位是否了若指掌,抓早抓小是否落实到位。自我监督的“探照灯”长亮不熄,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塑造成“黑脸包公”,给广大普通党员干部树立执纪公信,赢得认同。

要让自我监督制度化。再标准的尺子、再坚硬的磨刀石,都不如完善的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手握反腐利器,对执纪者的监督既不能有丝毫松懈,更需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为每个环节、每道程序、每个点位设计严密的制度规范,执纪过程中就有了参照和依据,才能最大限度减小“自由裁量”,使自我监督由虚变实,有操作性、有可行性,构建起纪检系统内部敢作敢为、敢担当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