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响应互金整治十项举措,网筹金融稳健前行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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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15 11:07:42

 继8月8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后,近日,据新华网报道,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有关省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汇总分析当前网贷风险形势及前期应对工作情况,研究拟订下一步风险应对举措。

据介绍,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网贷机构出现风险。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多措并举,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稳定,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转移资金、跑路等恶性退出行为;监测资金流向,管控高管人员,引导问题机构良性退出;依法缉捕外逃人员,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会议指出,做好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

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诉求。

二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

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

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四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

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五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

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六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

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七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

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八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

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

九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

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

十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

各地要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

(内容来自新华网)

另据券商中国报道,过去8天,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次牵头部署,分析当前网贷风险形势及前期应对工作情况,研究拟订下一步风险应对举措,均在周末发出重磅信息。

这两次部署的重点包括了:

一是规范现有仍合规运营的P2P机构,通过检查、禁止新增的方式让行业有序发展;

二是引导不合规机构良性退出,和金融机构合作利用市场化手段力争实现无风险退出;

三是严厉打击P2P平台恶意跑路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五是要保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如此密集的开会部署、出台规则,显示出高层对P2P行业的高度重视,而监管部门即将开展的合规检查,也正在引导行业走向合规经营和有序发展,那些持续合规的网贷企业,将在网贷备案细则明确标准,或白名单落地之后,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网筹金融自成立以来,始终拥抱监管,践行合规之路,从不发布虚假标的或自融项目,不增设资金池,信息公开透明,怀抱对行业的敬畏之心稳健前行。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网贷平台,面对行业低谷,网筹金融坚持稳健合规前行,积极支持监管部门各项举措,着力防范、控制网贷风险,为行业持续输出合规经营正能量,同时,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备案准备工作。我们认为,无论未来行业如何发展,合规都是重中之重、高楼之基,在合规的原则上,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惟有兢兢业业做产品、踏踏实实行合规才是长远发展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