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公众参与这台“净化器”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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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09 10:08:15

  用好公众参与这台“净化器”


文/许大朋

如今,不论是案件审理,还是项目规划,邀请相关群体来听一听、聊一聊,在很多地方都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但很多时候,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及时,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的问题并不鲜见,公众屡屡“被参与”,极大消解着政府的的公信力。公众参与则好比决策过程中的“净化器”,能够过滤掉影响工作开展的不确定性。

由于公众参与在政府决策、监管、风险评估等方方面面起到的过滤作用越来越明显,因而“参与型公民”也成了时下的一个热门概念,公众参与也越来越成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近些年来,在公民的持续关注和广泛讨论之下,很多“有争议”的问题最终都达致了“挺满意”的效果,社会共识的凝聚度越来越高。

加强公众参与,要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众诉讼机制,明确公众参与的范围、内容、方式、渠道和程序,规范和指导公众有序参与政府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沟通,加大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除依法不能或不宜开放的情形外,重大行政决策应全程向相关公众参与开放。对依法不能或不宜开放的情形,可采用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加以详细列举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对近期重点推进的向公众参与开放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公之于众。有针对性地丰富并完善参与方式,保证公众参与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加强公众参与,要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开辟有效的意见表达和投诉渠道,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发挥社会组织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化解环境矛盾与纠纷的作用,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支持社会组织合法、理性、规范地开展环境矛盾和纠纷的调查和调研活动,对其在解决环境矛盾和纠纷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沟通、对话协调、实施协议等行为,提供必要的帮助。

加强公众参与,要培育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政府事务,维护自身的权益。推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手机等媒体积极履行公益宣传的社会责任,培养公众的参与伦理和道德,使公众理解并支持国家政策,知晓社会知识,提升个人素养,掌握参与技巧,提高参与能力,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各项事务。

在从“单向管理”走向“社会共治”转折期,公共治理改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比任何时候都要迫切。呵护公众参与热情,探索公众参与机制,培养公众参与能力,创造公众参与条件,集群众力量使公众参与有序、理性、有效,必将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