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全国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强化信用惩戒,运用网络查控、网络拍卖等信息化手段,充分提高了执行效率和威慑力。越来越多的老赖从“花招百出”逃避执行转向自觉履行,“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6月14日,安徽省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在肥举行。但安徽省全省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工作时,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过程却被指难!
据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马先生反映:2014年10月20日安徽新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宿州市嘉华服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民事调解书(2016)皖1302民初1909号。案件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被告嘉华服饰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调解书后再经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持下于2018年7月2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马先生多次口头申请恢复执行无果,直至12月19日马先生书面提出恢复执行书至今仍然无果。
据了解,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却未履行,有的义务人还以此故意(恶意)拖延执行,有的就此想彻底赖账。这时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马先生认为,12月27日,宿州中院举行“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攻坚战果。但他的案子执行却走到了瓶颈期无法继续下去是为何?宿州市嘉华服饰有限公司的账户明明有钱为什么不能执行,反而把冻结的账户解封!无奈之下寻求舆论关注,望有关部门关注并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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