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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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5 16:24:39

12月4日上午,我市在张店区华光路组织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乃翠,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申延军,市政协副主席刘东军视察宣传活动现场,并带头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横幅上签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张店区有关领导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由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主办,市直及张店区80个重点执法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精心组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及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妇幼保护、交通安全、消防、信访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次活动各部门共设立咨询台80余个,悬挂条幅100余条,展出展板300多块,发放法律知识手册3500多册,法律知识宣传页10000余份,现场接受市民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市民达8000人次。各区县也同步举行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史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