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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晚连续偷盗17次 猖狂藐法被判刑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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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31 09:45:01

 富顺男子李某某,盗窃成瘾,以非法占有目的,2晚连续作案17次,实属藐视法律。2018年7月5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18日-20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在富顺县黄桷树贵妇人停车场、通江广场、阳光幼儿园等地,使用一字螺丝刀以撬烂小汽车车窗的方式盗窃汽车车内现金及物品。被告人李某某共实施盗窃17次,除其中三次未盗窃财物外,累计盗窃现金300余元、手机3部(价值1455元),各被害人因车窗玻璃被砸的损失经鉴定为5536元,各被害人实际支付了维修费7470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亲属代被告人赔偿了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8000元,对被告人未足额赔付的部分,各被害人表示自愿放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幅度内量刑。被告人李某某有三次未盗得财物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坦白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系多次盗窃,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已部分退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借此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在车内留贵重物品。同时警示潜意识里有犯罪想法的公民,勿以恶小而为之。(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富顺县人民检察院  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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